双狮(张家港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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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狮(张家港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修订批准令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(试行)、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的要求,为提高我公司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,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、科学、有效地组织事件抢险、救援的应急机制,控制事件的蔓延,减少环境危害,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,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预案。
双狮(张家港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第一版应急预案已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了张家港市环保局的备案(备案编号:320582-2016-018-H),备案至今企业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,未启动过第一版应急预案,完成了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及“八查八改”的专家核查工作。
由于第一版应急预案备案已近三年;并且在此期间,企业在厂区内增加了发烟硫酸生产项目;并扩建了事故应急池以及相应的收集系统;完善了应急管理制度,同时更新了厂内的环境应急物资、应急管理组织结构和应急组织人员统计,故进行修订。
本预案为双狮(张家港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第二版,是公司内各部门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性文件,用于规范、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。本预案2018年 月 日编制完成,于2018年 月 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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